2020年12月31日,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根据《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794-2016),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报告书、环保批文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废气),形成以下验收结论: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工程建设内容及相关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可正式投入运行。”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告有效时间为20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12日~2月10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来函或直接与建设单位进行面对面询问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也可将意见反馈到管理单位。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