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及集团内控管理规定,现就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服务项目:集团车辆维修保养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单位:两家
四、服务内容
1.保障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2.优先提供维修服务,材料费和工时费不高于政府采购价。(如在新一轮的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优惠幅度大于中标的优惠幅度,则合同优惠幅度同比例调整)。
3.免费代办车辆年审服务工作。
4.提供全天候现场抢修服务。
五、车辆信息
救护车、体检车及其他业务用车共十二辆。
六、响应方式:在符合资格要求、满足服务内容的前提下,以折扣率报价,且不得高于政府采购价。
七、付款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
八、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维保目录范围内的单位。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九、报价文件编制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清单;
2.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维保目录范围内的证明材料;
3.企业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价文件密封,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装订成册。所有证件均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少以上任意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
十、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至2025年8月 15 日16:00。
2.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 /uploads/file/20250807/20250807154459_62727.xlsx),盖章后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bk2980272@163.com
3.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 0572-2980272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监督投诉
地点: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菱湖镇凤鸣路6666号)行政楼四楼纪检监察室
3.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2-2980287
采供管理中心
202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