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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自主定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时间:2026.03.20来源/作者:

为给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检查、综合诊查、康复、精神治疗、麻醉、血液系统、美容整形、物理治疗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33号)等文件要求,我院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现将自主定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变更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原编码

320日变更编码

备注

单人间特需病房床位费

/

床日

200

33A0001

011105000010000

项目内涵不变

市级专家会诊(副主任医师)

/

学科/次

500

33A0006

011106000030000

市级专家会诊(主任医师)

/

学科/次

1000

省级专家会诊(副主任医师)

/

学科/次

2000

省级专家会诊(主任医师)

/

学科/次

3000

市级专家手术服务(副主任医师)

/

学科/次

1500

市级专家手术服务(主任医师)

/

学科/次

2000

省级专家手术服务(副主任医师)

/

学科/次

3000

省级专家手术服务(主任医师)

/

学科/次

5000

自主定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实行自主定价自费项目,不予医保支付。

示期为10日: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0日。监督电话:0572-2980287



湖州市南浔区菱湖人民医院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