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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卫生院自主定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时间:2026.05.21来源/作者:

为给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检查、综合诊查、康复、精神治疗、麻醉、血液系统、美容整形、物理治疗等8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6〕3号)等文件要求,我院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现将自主定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价格(元)

编码

备注

单人间特需病房床位费

/

床日

100

011105000010000

项目内涵不变

自主定价(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以患者自愿选择为原则,实行自主定价自费项目,不予医保支付。

公示期为10日: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6月4日。监督电话:0572-2980287



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卫生院

2026年5月21日